近日,甘肃省平凉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平凉市检察院、平凉市公安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建立“林长+警长+检察长”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》,为林草资源管理增添司法“利剑”,形成“三长”联手、部门联动、打防结合、处置高效、共同推动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新格局。
《意见》指出,建立联席会议机制,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协调解决生态资源保护、严格行政执法、涉林案件办理等重点疑难问题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相互通报工作开展及重大涉林问题、案件等情况,实现信息共享。建立线索移送机制,对重大涉林涉草案件,“三长”联合指挥,共同督导办理。建立联动协作机制,依法履职,协作配合,实现共赢。意见还明确了林长、警长、检察长三长治林管林护林的具体职责。
《意见》要求,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与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检察衔接的重要性。创新工作举措,联合开展培训,推行检察长、警长参加同级林长会议,参与巡林巡察,共同解决重大问题。开展专项行动,联合督查督办上级交办、转办、督办及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。以典型案例、以案释法等形式,讲好林草生态保护案例故事,不断提高公众生态法律意识。
《意见》的出台有利于检察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,实现行政执法、刑事司法、检察监督的“无缝对接”,形成林草资源保护合力,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基底。